全面实施营改增是降低企业税费的第一项主要措施 ------中国经济若干热点问题研究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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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团
学术委员成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万   峰
王   沅 
王东明
任克雷
邓   运
衣锡群 
赵喜子
杨凯生
陈小津
陈洪生
李新创
李君如
张克华
张燕生
张宇燕
谢渡扬
苏   宁
顾问成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马晓力
于洪君
王秦丰
叶克冬
刘晓北
乔宗淮
张国宝
张红宇
宋晓梧
李毅中
李   勇
许宪春
张  茅
张思平
陈小工
陈清泰
陈喜庆
周坚卫
秦朝英
徐冠华
胡存智
徐庆华
周禹鹏
周和平
黄奇帆
曹保榆
梁维娜
葛东升
廖晓淇
浏览:4446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09-29 分类:研究成果财经报告文章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首先开展营改试点,新一轮的税制改革拉开序幕。

营改增的目标就是通过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减轻全产业链税负,促进企业发展和企业转型改制。按照原定计划,在我国“十二五”期将完成改增工作。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截至2015年底仍然有建筑、不动产、金融保和生活服务等四个行业遗留在了营业税的范围。这四个没有进行改增改革的行业,其税收总额在不断增2015年达到了1.9万亿左右的水平。这些企业税负没有减轻,增值税企业的税负也没有进一步降低。

我国营业税的平均税高于增税,因此限制了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目前推行的营改增,除了要使增范化,从而完善税制以外,另一个目就是要把第三产业的降下来。

由于我国保留着营业税这一税种,所以增税中不抵扣的目和税仍然很多,税负仍然偏高。虽然增税税率是17%,但企业实际比起同样税率的欧洲国家仍然要重。也就是说,我国增值税税负要高于规范化的增值税税负。这是1994年税制改革的遗留问题,也是20多年来深化税制改革要解决的问题。但是至今,实行规范化增值税、降低增值税税负的目标仍未实现。

这次的营改增改革是1994年我国税制改革以来减轻企业税收担最大的一。因此企界都在翘首以盼,期待着一改革能够真正减轻企业税负,促进经济发展

但是,一模式在剩余的四个行推行时遇到了很大困

第一,目前我国面临经济下行的压力,财政收入的增速度在持续降低。如果仍旧按照原来期的减税模进行改革,势必给来很大力。全国几千亿营改增的减税额,难以从其他渠道加以弥补。

第二,改增改革本身伴随着中央与地方分税制和税收收入的整。如果按照营改增试点的做法,在全国全面推行,地方收入会大幅度减少,目前实行的税收收入分配中央、地方各一半的格局就会化。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中央和地方的分税制。营业税是地方税,除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收入划归中央,其他均属地方财政收入。在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地方减轻负担,减税部分也由地方承担。而原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仍然100%归为地方收入。由于增加抵扣所导致的增值税降低负担,减收部分75%:25%的比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承担2012年到2015年,营改增都是按照这样的框架来推进的,我们称之为第一阶段营改增。

这次全面推行营改增,不能再延续第一阶段营改增的方案了,营业税改成增值税的收入不能再100%归属地方,必须和原增值税实行统一的分成比例。这样,地方收入减少不仅是营改增本身降低税负减少的部分,也不仅仅是原增值税25%增加抵扣减少的部分,还有营业税改为共享的增值税而从地方收入划归中央的部分。地方收入因这三个部分,必然大幅度减少,从而导致税收收入分配不能维持中央、地方各一半的格局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税改革的方案,中央政治局决定税制的改革要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体不。因此在推进营改增的同,既要考降低企和增值税的规范化,要采用一些配套措施来保证中央、地方收入各占一半的目

目前有两种解决问题的意见

一种意见是对中央和地方增值税收入比例准进行整,减少中央比例,提高地方比例,以便持中央、地方各一半的收入分配格局。

另一种意见是地方划拨一些在属于中央收入的税种。比多的家都建税和车购税。

税目前属于中央税种。按照常规,消应该在零售环节征收。但是,由于过去税系统的征管力量不足,只能将消税放在生和批发环节,由国税局征收。随着代技术进步,特别是信息化的展,地方税局的征管力量明显增,有能力征收一些零售环节的税种。

车购税是在汽车销环节征收的,属于中央税种。比较多的专家建议将车购税交给地方税局征收,收入划归地方。

两种办法比较,第一种办法简单易行。但是,地方税体系缺乏主体税种,对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潜在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第二种办法操作起来相对复杂。除了能够实现中央、地方收入各一半左右,还可以降低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鼓励地方政府增加居民收入,扩大消费冲动。而且生产消费税商品的企业可以大幅度降低财务成本。因此,总体上说第二种办法优于第一种办法。

如果从消税中划出一定的税目和车购税一起交由地方政府征收,一方面能持中央、地方五五分成的格局,也使得地方政府有了主体税种。于整个国家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政体制、税收体制等都不失为一个比好的选择。我国省一政府的职责要比很多达国家的地方政府多,应该算的管理和税收的管理方面有更多的力。这是中国的政治家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

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已经宣布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个消息界欢欣鼓舞。

很多企业早就有可投目,也预备了投资所需要的金,但是为了降低投成本,提高投率,一直等待着改增出台。因此,改增一旦全面实施,投资项目会有较大增加,投资规模也会相大。在当前我国经济下行的情况下,一定会起到减缓下行速度的效果,避免经济断崖式下降,发挥很好的经济提振作用。

目前,我希望能尽快地确定减税模,从而能够进一步确定可抵扣目和抵扣率等。

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分税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一定会国家经济发极的影响。

 

 

 

 

 

 

 

 


全面实施营改增是降低企业税费的第一项主要措施 ------中国经济若干热点问题研究之三

浏览:4448 作者: 时间:2020-09-29 分类:研究成果财经报告文章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首先开展营改增试点,新一轮的税制改革拉开了序幕。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首先开展营改试点,新一轮的税制改革拉开序幕。

营改增的目标就是通过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减轻全产业链税负,促进企业发展和企业转型改制。按照原定计划,在我国“十二五”期将完成改增工作。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截至2015年底仍然有建筑、不动产、金融保和生活服务等四个行业遗留在了营业税的范围。这四个没有进行改增改革的行业,其税收总额在不断增2015年达到了1.9万亿左右的水平。这些企业税负没有减轻,增值税企业的税负也没有进一步降低。

我国营业税的平均税高于增税,因此限制了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目前推行的营改增,除了要使增范化,从而完善税制以外,另一个目就是要把第三产业的降下来。

由于我国保留着营业税这一税种,所以增税中不抵扣的目和税仍然很多,税负仍然偏高。虽然增税税率是17%,但企业实际比起同样税率的欧洲国家仍然要重。也就是说,我国增值税税负要高于规范化的增值税税负。这是1994年税制改革的遗留问题,也是20多年来深化税制改革要解决的问题。但是至今,实行规范化增值税、降低增值税税负的目标仍未实现。

这次的营改增改革是1994年我国税制改革以来减轻企业税收担最大的一。因此企界都在翘首以盼,期待着一改革能够真正减轻企业税负,促进经济发展

但是,一模式在剩余的四个行推行时遇到了很大困

第一,目前我国面临经济下行的压力,财政收入的增速度在持续降低。如果仍旧按照原来期的减税模进行改革,势必给来很大力。全国几千亿营改增的减税额,难以从其他渠道加以弥补。

第二,改增改革本身伴随着中央与地方分税制和税收收入的整。如果按照营改增试点的做法,在全国全面推行,地方收入会大幅度减少,目前实行的税收收入分配中央、地方各一半的格局就会化。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中央和地方的分税制。营业税是地方税,除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收入划归中央,其他均属地方财政收入。在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地方减轻负担,减税部分也由地方承担。而原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仍然100%归为地方收入。由于增加抵扣所导致的增值税降低负担,减收部分75%:25%的比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承担2012年到2015年,营改增都是按照这样的框架来推进的,我们称之为第一阶段营改增。

这次全面推行营改增,不能再延续第一阶段营改增的方案了,营业税改成增值税的收入不能再100%归属地方,必须和原增值税实行统一的分成比例。这样,地方收入减少不仅是营改增本身降低税负减少的部分,也不仅仅是原增值税25%增加抵扣减少的部分,还有营业税改为共享的增值税而从地方收入划归中央的部分。地方收入因这三个部分,必然大幅度减少,从而导致税收收入分配不能维持中央、地方各一半的格局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税改革的方案,中央政治局决定税制的改革要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体不。因此在推进营改增的同,既要考降低企和增值税的规范化,要采用一些配套措施来保证中央、地方收入各占一半的目

目前有两种解决问题的意见

一种意见是对中央和地方增值税收入比例准进行整,减少中央比例,提高地方比例,以便持中央、地方各一半的收入分配格局。

另一种意见是地方划拨一些在属于中央收入的税种。比多的家都建税和车购税。

税目前属于中央税种。按照常规,消应该在零售环节征收。但是,由于过去税系统的征管力量不足,只能将消税放在生和批发环节,由国税局征收。随着代技术进步,特别是信息化的展,地方税局的征管力量明显增,有能力征收一些零售环节的税种。

车购税是在汽车销环节征收的,属于中央税种。比较多的专家建议将车购税交给地方税局征收,收入划归地方。

两种办法比较,第一种办法简单易行。但是,地方税体系缺乏主体税种,对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潜在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第二种办法操作起来相对复杂。除了能够实现中央、地方收入各一半左右,还可以降低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鼓励地方政府增加居民收入,扩大消费冲动。而且生产消费税商品的企业可以大幅度降低财务成本。因此,总体上说第二种办法优于第一种办法。

如果从消税中划出一定的税目和车购税一起交由地方政府征收,一方面能持中央、地方五五分成的格局,也使得地方政府有了主体税种。于整个国家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政体制、税收体制等都不失为一个比好的选择。我国省一政府的职责要比很多达国家的地方政府多,应该算的管理和税收的管理方面有更多的力。这是中国的政治家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

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已经宣布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个消息界欢欣鼓舞。

很多企业早就有可投目,也预备了投资所需要的金,但是为了降低投成本,提高投率,一直等待着改增出台。因此,改增一旦全面实施,投资项目会有较大增加,投资规模也会相大。在当前我国经济下行的情况下,一定会起到减缓下行速度的效果,避免经济断崖式下降,发挥很好的经济提振作用。

目前,我希望能尽快地确定减税模,从而能够进一步确定可抵扣目和抵扣率等。

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分税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一定会国家经济发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