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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7805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7-27 分类:最新视点关注信息文章

编者按:

    本期《关注信息》为土地革命时期中央苏区金融政策、农业政策史料,摘自《百年潮》2020年第7期,作者曹春荣系中共瑞金市委党史办公室原副主任。文中记述了自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至1934年10月中央红军撤离江西苏区期间,在中央苏区进行的三次发行公债与三次借谷运动。在土地革命艰苦卓绝的斗争中,苏区农民在分得土改成果的同时,也为革命付出了代价,做出了重大牺牲和贡献。回顾这些史料,对我们今天研究农业农民农村政策,仍具有借鉴反思意义。

 

 65期 1932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革命战争公债券(第一期)壹圆

中央苏区三次发行公债与三次借谷

曹春荣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中央苏区一边面临国民党军队的“围剿”,打仗仍然是第一位的;一边要加强各项建设,改善苏区军民物质与文化生活,以强固革命基础,因而需要有强大且持续的中央财政作后盾。临时中央政府除继续实行向地主富农没收征发政策外,还开始了征收统一累进税、发展国民经济、厉行节省等种种努力。与此同时,作为中央财政的应急补充,临时中央政府在中央苏区进行了三次发行公债与三次借谷运动。

发行革命战争公债与经济建设公债

1932年6月,蒋介石为推行其“攘外必先安内”的反动方针,重新纠集81个师、29个旅又39个团共63万兵力,向革命根据地发动第四次“围剿”。而此时中央苏区尚未开始征收土地税,红军又需要给养。在此背景下,中央人民委员会于6月25日召开第17次常会,讨论并议决发行短期革命战争公债60万元,以充实革命战争所需经费。同日,临时中央政府发布第9号布告,阐述发行革命战争公债的意义及目的,指出购买公债是工农群众及苏区境内居民的义务,明确公债发行范围与期限,即在湘赣、湘鄂赣苏区发行10万元,在中央苏区发行50萬元。中央苏区的公债分5期发行,每期10万元,从7月1日至30日发行完毕。

6月26日,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颁布《执字第13号训令》,就革命战争公债的发行分配数目、发行分配日期和缴款日期、集中款项地点,以及发行公债的方式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

训令强调指出,“分配数目与集中款项日子,是要按期达到丝毫不能迟延或遗[贻]误,必须百分之百的做到,才能适合战争的发展的需要”。鉴于苏区在目前发行公债时,工农群众开始当不易了解这一伟大意义,因此各级政府要立即向广大群众作宣传鼓动解释公债意义,与工农群众购买的义务,“要造成这种‘不买公债券是一件革命战士的耻辱的空气”,鼓励工农群众自愿认购,而不能用命令的方式强迫之。但对于富农大中商人可以责令购买。

训令要求各级政府利用会议报告、开展竞赛等方式,努力做好宣传鼓动工作,激发政府间、团体间乃至个人间认购公债的热忱。还要加强工作检查和考查,严惩消极敷衍怠工者。

为宣传贯彻中央政府关于发行革命公债的布告、训令精神,当时在《红色中华》做编辑的李伯钊,专门写了《怎样发动群众热烈的来购买“革命战争”公债?》一文,与中执委训令发表在同一期《红色中华》上。

这期革命公债的发行,受到刚从土地革命和苏维埃建设中得到实实在在好处的广大工农群众的热烈拥护,很快就完成了推销任务。其中江西全省共推销367105.5元。公债到期(或未到期),就在土地税、商业税、店租扣抵收入中大部分收回,小部分由持债人转买第二期革命战争公债。

1932年10月,临时中央政府除下达战争紧急动员令来领导苏区群众彻底粉碎敌人的大举进攻外,又发行第二期革命战争短期公债120万元,作为充裕战争的费用。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此颁布第17号训令,就债款分配数目、发行和收款日期、集中款项地点、动员群众办法等,作了具体规定。

这期公债期限半年,从1932年11月1日开始发行,要求11月30日前收清,次年6月1日起还本付息。实施后由于实际进度较慢,财政人民委员部下令展期至12月20日以前收清,并一再强调须用宣传鼓动方法劝人自动购买,才不致引起群众反感。经多方共同努力,这期公债也发行完毕,其中江西全省共推销72万元。公债到期后,国家银行进行了兑付,广大军民响应政府号召,踊跃退还公债给国家(到1934年5月中,已退还90余万元),或将到期公债调换经济建设公债,支援革命战争与经济建设。

1933年3月底,中央苏区第四次反“围剿”胜利结束,不仅巩固了中央苏区,而且开辟了闽赣苏区,打通了中央苏区与赣东北苏区的联系。这一伟大胜利,为中央苏区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为了筹措经济建设必需的大量资金,7月22日,中央执行委员会作出关于发行经济建设公债的决议,指出:革命战争的猛烈发展,要求苏维埃动员一切力量有计划地进行经济建设工作,以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抵制奸商的残酷剥削,使群众生活得到进一步的改良,使革命战争得到更加充实的物质上的力量。为了有力地进行经济建设工作,中央执行委员会特批准瑞金、会昌、于都、胜利、博生、石城、宁化、长汀8县苏维埃工作人员查田运动大会和8县贫农团代表大会的建议,发行经济建设公债300万元,并准购买者以粮食或金钱自由交付。决议责成人民委员会督促财政人民委员部与国民经济人民委员部指导地方政府,根据决议及公债条例,正确迅速地发行并支配此项公债。

8月12日,毛泽东在中央苏区南部17县经济建设大会上作报告,对经济建设公债的用途进行了详细透彻的解释。他说:“三百万经济建设公债的发行怎样使用呢?我们打算这样使用:一百万供给红军作战费,两百万借给合作社、粮食调剂局、对外贸易局做本钱。其中又以小部分用去发展生产,大部分用去发展出入口贸易。我们的目的不但要发展生产,并且要使生产品出口卖得适当的价钱,又从白区用低价买得盐布进来,分配给人民群众,这样去打破敌人的封锁,抵制商人的剥削。我们要使人民经济一天一天发展起来,大大改良群众生活,大大增加我们的财政收入,把革命战争和经济建设的基础确切地建立起来。

公债发行后,一些区苏维埃主席团没有抓紧这项工作,把它提到议事日程上去讨论去检阅,没有推动本级群众团体作一致的动员,以致在许多乡里发生平均摊派的极严重现象。个别地方则强迫中农买,不买就说他是富农,以致许多地方引起了群众不满意,妨碍了公债的推销。为以正确的工作方法、在尽量短的时间内推销完经济建设公债,临时中央政府在8月28日一天内,由主席毛泽东,副主席项英、张国焘联署,发布了《为发行三百万经济建设公债》的第26号布告,以及《关于推销公债的方法》的训令;中央政府秘书处印发了《关于推销三百万经济建设公债的宣传大纲》。省苏维埃、县苏维埃抓紧全省、全县发行公债工作的讨论、推动与检查,搜集经验,把好、坏例子写成文件指导各地。县苏维埃、区苏维埃主席团召开不同会议进行宣传发动,使群众明了发行公债的意义和自己应尽的义务。指出发行工作中必须严防平均摊派的错误,鼓励群众自愿购买,区苏维埃应领导各乡订立竞赛条约。

11月16日,财政人民委员部、国民经济人民委员部联合发出紧急通知称,为便利工农群众,迅速完成推销经济建设公债的任务,特许工农群众除米谷以外,还可以把烟叶、纸、豆子、花生、莲子、药材等农产品折成现款购买公债。各种农产品价目,由当地国民经济部、财政部会同粮食调剂局,按照当地市价决定(不能高于市价)。这个紧急通知透露了一个信息,即工农群众手中很少有更多的余钱余粮来购买经济建设公债,两部才采取如此变通办法。

11月27日,针对距离经济建设公债最后销完的日期——12月已经很近,而只有瑞金已经推销完了,一些地方推销公债、集中谷子的工作却进展缓慢,不免影响充实军费和红军粮食的现象,财政人民委员部发出紧急通令,通令各省县区财政部,除立即把这一问题提交主席团详细讨论外,加紧动员和宣传工作,派人到下级去检阅和督促工作,特别要注意落后的县区工作,力争在12月份来个大突击。

1934年1月22日,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二苏大”)在瑞金新落成的中央政府大礼堂隆重开幕。次日,二苏大主席团和中共中央联名作出《关于完成推销公债征收土地税收集粮食保障红军给养的突击运动的决定》。《决定》称,据中央财政部报告,“建设公债的发行,至今5个多月,交到金库的谷款还不及半数,其中最严重的雩[于]都、赤水、广昌、宁化、宜黄、汀东等县集中谷子还不及十分之一,博生、胜利、赣县、万太[泰]、长汀等县也还不及百分之三十”。土地税征收也不理想,红军公谷大多未交到仓库,以致红军部队及政府机关粮食不够供给。因此,党中央与中央政府责成各级党部与政府,调集最好的干部组织成推销公债、征收土地税、集中红军公谷的突击队,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突击,“限2月底以前各县公债须照以前承认的数目,完全推销,土地税全部征收完毕,红军公谷,扫数集中”。

二苏大结束后,以推销公债、征收土地税、收集粮食为主要内容的粮食突击运动,在中央苏区各地渐次展开。瑞金县一马当先,仅用半个来月,就完成了全县公债推銷任务,收集的谷子占公债额的最大多数,还继续为超额推销一万元公债而努力。然而,大多数地方仍进展迟缓。这次粮食突击运动原计划以1934年2月一个月为期,但到2月20日,时间已经过了2/3,但只完成4/10。瑞金、上杭、胜利、于都等16县除瑞金能如期完成任务,其余各县都有或大或小的困难,最差的于都县只完成任务的20%。因此,中央人民委员会于2月26日作出决定:粮食突击运动延长半个月,责成各地“务必在3月15号以前求得全部完成”。到3月10日止,根据江西、福建、广东3省25县统计,共收到谷子19.8万担(约合95万元以上),现款64.8万元,平均收谷子60%以上。还有大约80万元的公债和3万担的土地税没有收集,而此时离3月15日只有5天。

经济建设公债的还本付息工作,因红军长征而中断。未偿还的公债,延至1954年由各级人民银行负责还本付息,一律照本金一元公债券折合第一套人民币12500元兑付,利息从起息日计算到兑付时为止;偿付公债本息款至百元(即第二套人民币之“分”)为止,百元以下四舍五入。此举照顾了保存经济建设公债的群众的实际利益,也维护了人民政府公债的信誉。

在中央苏区历次发行公债工作中,广大工农群众、红军指战员、政府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无不热烈响应、积极拥护。他们虽不富裕,刚够温饱,却节衣缩食乃至忍饥挨饿,倾其所有购买公债,以尽一个苏维埃公民的义务。他们想用自己瘦削的双肩扛起苏维埃共和国的大厦,但无奈总有力不从心的时候。这就出现了第一、第二期革命战争公债能较快并超额完成推销任务,而经济建设公债虽认销完毕,却一再展期也未能如期全额交至国库的局面。

三次借谷运动

稻谷是中央苏区最主要的农产品,人们每天必需的主粮,当然也是最重要的战略物资,政府掌握了它,财政就有了依靠。占中央苏区人口80%以上的农民群众,手中可能没有几个现钱,但多少总有些谷子。特别是土地革命以来,无地或少地的贫苦农民都有了自己的可耕地,就更不缺谷子了。因此,当红军口粮不济而政府财政周转不开时,政府便向革命群众借谷,以解财政之困,日后则以土地税冲抵借谷折款。

临时中央政府在中央苏区一共发起了三次借谷运动,分别是:1933年春借谷20万担;1934年夏没收征发与借谷24万担;1934年秋收中借谷60万担。

中央苏区第四次反“围剿”进入关键阶段之时,中央人民委员会第36次常会“决议呈请中央执行委员会接收[受]各地群众自愿借谷的请求,颁布训令,举行普遍的借谷运动,以借给红军粮食,好去彻底粉碎敌人的大举进攻”。

1933年3月1日,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第20号训令,“决定接受群众这个请求”,并规定了革命群众自愿借谷办法。这些办法充分体现了临时中央政府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宣传开路、严防贪腐,以及维护群众利益,保障有效供给的工作方针,得到各级政府、群众团体和广大工农群众的拥护,借谷运动开局良好,进展顺利。

博生县黄陂区由县苏维埃分配借谷1500担,在区里召开的各乡代表紧急会议上,大家充分发表意见,认为全区不仅要完成县苏维埃规定的数字,还要超额3500担,共借5000担谷子给红军,以帮助红军筹集粮食,来粉碎敌人的大举进攻。各乡代表回到本乡后,立刻动员群众,于3月5日前已完成4000担借谷,并舂成白米,送往前方。其余1000担也陆续完成了。

瑞金少先队开展了借谷,其他各区也在争先恐后地工作着。兴国永丰区社背乡群众自动借谷60担供给红军,而且不要中央政府的收据(即借谷票)。兴国其他各区许多群众在社背乡的带动下,都要求把所借的谷子供给红军,不要公家交还。宁化县禾口区群众对借谷运动非常热情,不到一星期就借得245担,其中大部分群众请求借谷不要发借谷券(票),不要政府归还他们。公略县林桂区是全县最小的一个区,该区原定要借谷1200斤,但实际集中了3671斤,超过原定数的2倍以上,都是群众自愿拿出来的。

1933年4月19日,红色中华编委会在该报第3版以《又是一个号召》为题刊文,号召全苏区的工农劳苦群众:为着加强经济动员,充实革命战争的经费,以迅速地取得粉碎敌人大举进攻的全部胜利,“立刻完成借20万担谷子给红军,要和退还公债、不要政府还本一样,借谷不要收据!”

瑞金武阳区负责人带头响应红色中华编委会号召,表示自己借出的谷子不要政府归还,把谷票退还政府。接着区干部、党团员纷纷下乡动员,群众热烈响应,不到3天时间,已在区政府集中了1万余斤谷票。在“五一”示威那天,石水乡全乡1.61万斤谷票,在大会场中当场退还了。连同其他各乡的,在这一天的大会场上,共计退还谷票2万斤。之后,黄安区、云集区、壬田区等各区干部群众也纷纷退回借谷票给中央政府。《红色中华》先后以《退回谷票的模范》《一片退还谷票响声》《在会议上退回谷票》等为题,进行宣传报道。

1934年4月28日,中央苏区北大门广昌失守,第五次反“围剿”陷入被动境地。中共中央、中革军委决定5、6、7三个月扩大红军5万。其中“红五月”必须在指定的县区完成招募2.7万新战士的扩红任务。与此相应的,军粮的供给随之增加,因而中共中央和临时中央政府发出了紧急动员24万担谷子给红军的号召。

6月5日,粮食人民委员部发布中字第1号布告,说明了24万担谷子的动员办法。至6月15日,紧急动员24万担谷子借给红军的运动过去10天,所得的成绩,还非常微弱。为此,中共中央组织局、中央政府粮食部、总动员武装部致信各级党部、扩红突击队及粮食部,指示他们加紧这项工作。首先,必须把“收集24万担谷子”的口号与“扩大5万红军”的口号一样在群众中作普遍的详细的解释,使每个干部、每個群众明白供给红军用的24万担粮食与动员5万红军同样是争取革命战争胜利的重要条件。其次,要把节省与借谷联系起来动员,不可偏废,完成节省计划的同时必须完成借谷计划。再次,在动员中必须纠正已经发生和防止可能发生的错误倾向,如在没收征发中对地主富农姑息妥协,不注意区别富农与地主而企图消灭前者;又如把解决红军家属粮食困难和节省运动及借谷对立起来;在节省运动中收折钱和杂粮。最后,在党组织担任紧急动员粮食工作总的领导,党对粮食动员负有绝对的责任下,粮食部应该切实做好自己应有的各项工作,以此来按期完成“动员5万红军,24万担粮食”的战斗任务。

6月27日,紧急动员24万担粮食的借谷运动经过了三个星期,还只完成1/6,远远落在扩红突击之后,这动员了的4万多担谷子,有些还散在乡代表手中,没有完全集中。针对如此不容乐观的形势,中央组织局、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粮食动员的紧急指示,强调无论如何要在7月15日前完成借谷24万担的计划,并提出了“必须严格执行”的几条办法。

在这场粮食动员攻坚战中,瑞金县又是一马当先。到6月24日,瑞金全县节省谷子5200余担、借谷3575担、没收征发991担,共收集粮食9800余担,距离完成计划仅差1300多担。而据《红色中华》6月30日头版披露的统计数字,到同日为止,中央苏区“收集粮食的紧急动员仅达到如下的成绩”:节省3.28万担(原定计划7.5万担),没收征发2838担(原定计划6.4万担),借谷6653担(原定10.23万担),总计43291担(原定24万担)。这个统计表告诉我们:节省只完成43.7%,没收征发仅完成4.44%,借谷仅完6.5%。

在借谷运动中,瑞金的红军家属作出了表率。合龙区溪头乡的红属杨世瑶,从他家仅余的三担谷子中提出两担半借给红军。在他的影响下,全溪头乡五天内就完成并超过了原定借谷计划。《红色中华》6月30日头版以《模范的红军家属杨世瑶同志》为题,对此作了报道。

7月2日,粮食人民委员部委员陈潭秋接受《红色中华》记者采访,谈到瑞金在扩红运动中创造了光荣的模范,在粮食动员中也首先完成并超过原定计划,他认为瑞金能首先光荣完成的原因如下:一是坚决地执行了中央的指示,迅速克服了个别地方的动摇;二是抓住了扩红突击热潮,真正进行了艰苦的群众工作,迅速纠正了个别地方强迫摊派和对富农的过左倾向;三是迅速镇压了反革命的破坏。陈潭秋同时提到兴国县也完成并超过了粮食动员任务。中央人民委员会为嘉奖这两个模范县的工农群众,特送给两县光荣红匾。赠给瑞金的红匾上写着“粮食动员的模范”,赠给兴国的红匾上写着“布尔什维克的粮食动员”。

经过进一步宣传,24万担粮食动员计划最后基本完成而且多数县份超过了原定计划,如兴国超过一倍,瑞金在7月初超过400担,宁都、博生、胜利、太雷都超过1000担到3000担,石城、万太、西江、长胜、会昌、赣县、杨殷、兆征也都超过了几百担或上千担。洛口虽然只完成24000担,离计划还差4000担,但它是中央苏区承担任务最大的一个县,而且动员结果也最多。陈潭秋在《24万担粮食动员的总结》一文中指出:这不能不说是我们粮食战线上的伟大胜利,取得这个伟大胜利的原因,是由于党的正确领导,由于广大群众热烈的拥护革命战争和负责的保证红军给养,由于一般干部积极努力与不知疲倦的斗争精神。这一胜利,对于保证红军秋收前的给养有极重要的意义。

党内持续的“左”倾错误,使根据地遭遇极大的困难,中共中央拟将中央红军主力撤离中央苏区进行战略突围,经请示共产国际并获批准之后,突围前的各项准备遂加紧进行。其中至关紧要的一项是筹集尽可能多的粮食,这就有了秋收中借谷60万担的运动。

7月19日至22日,中央粮食部召集第一次各省县粮食部长与仓库主任联席会议。在第一天上午的各省县粮食部长联席会议的党团会上,中央组织局主任罗迈报告党在粮食方面的任务和粮食部的工作,首次提出“依据红军的需要与群众的要求,决定秋收后借谷60万担,收买谷子10万担,加上征收土地税,我们将要收集100万石(担)的粮食,并且要争取9月半前完成”的计划。毛泽东在这天下午开幕的正式会议上,报告目前政治形势与粮食部的工作。在第二天的会上,陈潭秋报告粮食部半年來的工作与今后任务。全体与会人员分组讨论了上述三个报告,着重讨论了借60万担问题,以及相关的收集保管、运输、仓库、会计、调剂等工作。会议结束前,各县粮食部长签订了秋收借谷的竞赛条约,并公推毛泽东、罗迈、陈潭秋、王首道等同志及各省粮食部长为公证人。

7月22日,中共中央委员会、中央人民委员会颁布《关于在今年秋收中借谷60万担及征收土地税的决定》,拉开了秋收借谷运动的帷幕。《决定》指出,60万担借谷与土地税征收的迅速完成,完全依靠各级党与苏维埃动员乡村的组织与得力的干部,向每村每乡的广大群众进行普遍有力的动员,“直捷地向群众指出:如果反革命的‘围剿’不打破,万恶的白匪不消灭,群众的身家性命是保不住的。从这种具体广泛的宣传鼓动中,极大的提高群众的阶级愤恨心,引导群众铁一般的团结起来,积极拥护中央的号召,自愿地借出谷子交纳土地税为着红军”。《决定》规定,借谷与征收土地税的总领导机关,是各级武装保护秋收委员会,其责任不但要领导群众完成秋收,而且要完成一切国家粮食(借谷、土地税、红军公谷等)的收集、运输与保管。任务要在9月15日前完成,只有早禾占少数晚禾占多数的乡村才可以略为推迟完成的时间。还规定:今年夏季24万担动员中的借谷部分,在今(1934)年土地税中归还,秋收60万担借谷规定由1935年与1936年土地税归还。

瑞金、兴国不愧为苏区模范县,它们很快互相挑战,要在秋收中借谷5万担给红军,并且在8月底前集中到仓库内,还要争取大大地超过这一数字。瑞金全县在8月10日左右,大部分稻子都可割完,他们随时割好,随时就借谷交税,他们的口号是:“45天计划,20天完成,并全部集中到仓库。”即便20日还不能割禾的群众也决定暂时向亲友借谷交给政府,来争取在8月20日前完成全部的计划(他们很有把握完成5.5万担以上)。而兴国县从7月21日至31日,根据上社、东村、莲塘等10区统计,已借谷2.2万余担,其中9个区超过了原计划。他们表示,无论如何要在8月15日前完成和超过原定计划。

中央苏区其他各县也你追我赶,力争提前并超额完成借谷计划。长胜县级机关于8月3日组织巡视团到各区乡去加紧动员,10天就完成了借谷44815担,已集中到仓库的有32519担,总的数目已超过了原计划。到15日,该县又把借谷集中数提高到了4.76万余担,超过原定计划7000余担,赶上了瑞金、兴国等模范县。瑞金在这一天也集中新谷5.01万余担,提前超额完成了借谷计划。长胜借谷运动中最重要的一条经验是,充分动员红军家属,既让他们组织红属宣传队去向群众做鼓动工作,也要他们在群众中做最光荣的模范,从而推动整个运动。陈潭秋为学习长胜、瑞金经验撰写了专论,发表在1934年8月31日的《红色中华》第228期。

令人振奋的是,到8月底福建全省超额完成了原定6.5万担谷子的借谷计划。江西全省也于9月10日完成了粮食动员,其工作特点是:第一,在运动中大大加强了干部与党团员在群众中的领导作用;第二,迅速克服了平均摊派的方式,宣传鼓动工作比较深入;第三,更普遍地运用了挑战式的革命竞赛。另据中央苏区各县9月5日前的报告统计,这次借谷运动的动员数已达66.6581万担,超过了原定的60万担。在扩红运动、节省运动、熬盐运动、收集棉被毯子草鞋等军需物资动员等诸多紧迫任务压于一身的情况下,中央苏区紧接着夏季借谷之后的秋收借谷能取得如此成绩,实在是个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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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党中央与中央政府责成各级党部与政府,调集最好的干部组织成推销公债征收土地税集中红军公谷的突击队,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突击,限2月底以前各县公债须照以前承认的数目,完全推销,土地税全部征收完毕,红军公谷,扫数集中

编者按:

    本期《关注信息》为土地革命时期中央苏区金融政策、农业政策史料,摘自《百年潮》2020年第7期,作者曹春荣系中共瑞金市委党史办公室原副主任。文中记述了自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至1934年10月中央红军撤离江西苏区期间,在中央苏区进行的三次发行公债与三次借谷运动。在土地革命艰苦卓绝的斗争中,苏区农民在分得土改成果的同时,也为革命付出了代价,做出了重大牺牲和贡献。回顾这些史料,对我们今天研究农业农民农村政策,仍具有借鉴反思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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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苏区三次发行公债与三次借谷

曹春荣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中央苏区一边面临国民党军队的“围剿”,打仗仍然是第一位的;一边要加强各项建设,改善苏区军民物质与文化生活,以强固革命基础,因而需要有强大且持续的中央财政作后盾。临时中央政府除继续实行向地主富农没收征发政策外,还开始了征收统一累进税、发展国民经济、厉行节省等种种努力。与此同时,作为中央财政的应急补充,临时中央政府在中央苏区进行了三次发行公债与三次借谷运动。

发行革命战争公债与经济建设公债

1932年6月,蒋介石为推行其“攘外必先安内”的反动方针,重新纠集81个师、29个旅又39个团共63万兵力,向革命根据地发动第四次“围剿”。而此时中央苏区尚未开始征收土地税,红军又需要给养。在此背景下,中央人民委员会于6月25日召开第17次常会,讨论并议决发行短期革命战争公债60万元,以充实革命战争所需经费。同日,临时中央政府发布第9号布告,阐述发行革命战争公债的意义及目的,指出购买公债是工农群众及苏区境内居民的义务,明确公债发行范围与期限,即在湘赣、湘鄂赣苏区发行10万元,在中央苏区发行50萬元。中央苏区的公债分5期发行,每期10万元,从7月1日至30日发行完毕。

6月26日,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颁布《执字第13号训令》,就革命战争公债的发行分配数目、发行分配日期和缴款日期、集中款项地点,以及发行公债的方式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

训令强调指出,“分配数目与集中款项日子,是要按期达到丝毫不能迟延或遗[贻]误,必须百分之百的做到,才能适合战争的发展的需要”。鉴于苏区在目前发行公债时,工农群众开始当不易了解这一伟大意义,因此各级政府要立即向广大群众作宣传鼓动解释公债意义,与工农群众购买的义务,“要造成这种‘不买公债券是一件革命战士的耻辱的空气”,鼓励工农群众自愿认购,而不能用命令的方式强迫之。但对于富农大中商人可以责令购买。

训令要求各级政府利用会议报告、开展竞赛等方式,努力做好宣传鼓动工作,激发政府间、团体间乃至个人间认购公债的热忱。还要加强工作检查和考查,严惩消极敷衍怠工者。

为宣传贯彻中央政府关于发行革命公债的布告、训令精神,当时在《红色中华》做编辑的李伯钊,专门写了《怎样发动群众热烈的来购买“革命战争”公债?》一文,与中执委训令发表在同一期《红色中华》上。

这期革命公债的发行,受到刚从土地革命和苏维埃建设中得到实实在在好处的广大工农群众的热烈拥护,很快就完成了推销任务。其中江西全省共推销367105.5元。公债到期(或未到期),就在土地税、商业税、店租扣抵收入中大部分收回,小部分由持债人转买第二期革命战争公债。

1932年10月,临时中央政府除下达战争紧急动员令来领导苏区群众彻底粉碎敌人的大举进攻外,又发行第二期革命战争短期公债120万元,作为充裕战争的费用。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此颁布第17号训令,就债款分配数目、发行和收款日期、集中款项地点、动员群众办法等,作了具体规定。

这期公债期限半年,从1932年11月1日开始发行,要求11月30日前收清,次年6月1日起还本付息。实施后由于实际进度较慢,财政人民委员部下令展期至12月20日以前收清,并一再强调须用宣传鼓动方法劝人自动购买,才不致引起群众反感。经多方共同努力,这期公债也发行完毕,其中江西全省共推销72万元。公债到期后,国家银行进行了兑付,广大军民响应政府号召,踊跃退还公债给国家(到1934年5月中,已退还90余万元),或将到期公债调换经济建设公债,支援革命战争与经济建设。

1933年3月底,中央苏区第四次反“围剿”胜利结束,不仅巩固了中央苏区,而且开辟了闽赣苏区,打通了中央苏区与赣东北苏区的联系。这一伟大胜利,为中央苏区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为了筹措经济建设必需的大量资金,7月22日,中央执行委员会作出关于发行经济建设公债的决议,指出:革命战争的猛烈发展,要求苏维埃动员一切力量有计划地进行经济建设工作,以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抵制奸商的残酷剥削,使群众生活得到进一步的改良,使革命战争得到更加充实的物质上的力量。为了有力地进行经济建设工作,中央执行委员会特批准瑞金、会昌、于都、胜利、博生、石城、宁化、长汀8县苏维埃工作人员查田运动大会和8县贫农团代表大会的建议,发行经济建设公债300万元,并准购买者以粮食或金钱自由交付。决议责成人民委员会督促财政人民委员部与国民经济人民委员部指导地方政府,根据决议及公债条例,正确迅速地发行并支配此项公债。

8月12日,毛泽东在中央苏区南部17县经济建设大会上作报告,对经济建设公债的用途进行了详细透彻的解释。他说:“三百万经济建设公债的发行怎样使用呢?我们打算这样使用:一百万供给红军作战费,两百万借给合作社、粮食调剂局、对外贸易局做本钱。其中又以小部分用去发展生产,大部分用去发展出入口贸易。我们的目的不但要发展生产,并且要使生产品出口卖得适当的价钱,又从白区用低价买得盐布进来,分配给人民群众,这样去打破敌人的封锁,抵制商人的剥削。我们要使人民经济一天一天发展起来,大大改良群众生活,大大增加我们的财政收入,把革命战争和经济建设的基础确切地建立起来。

公债发行后,一些区苏维埃主席团没有抓紧这项工作,把它提到议事日程上去讨论去检阅,没有推动本级群众团体作一致的动员,以致在许多乡里发生平均摊派的极严重现象。个别地方则强迫中农买,不买就说他是富农,以致许多地方引起了群众不满意,妨碍了公债的推销。为以正确的工作方法、在尽量短的时间内推销完经济建设公债,临时中央政府在8月28日一天内,由主席毛泽东,副主席项英、张国焘联署,发布了《为发行三百万经济建设公债》的第26号布告,以及《关于推销公债的方法》的训令;中央政府秘书处印发了《关于推销三百万经济建设公债的宣传大纲》。省苏维埃、县苏维埃抓紧全省、全县发行公债工作的讨论、推动与检查,搜集经验,把好、坏例子写成文件指导各地。县苏维埃、区苏维埃主席团召开不同会议进行宣传发动,使群众明了发行公债的意义和自己应尽的义务。指出发行工作中必须严防平均摊派的错误,鼓励群众自愿购买,区苏维埃应领导各乡订立竞赛条约。

11月16日,财政人民委员部、国民经济人民委员部联合发出紧急通知称,为便利工农群众,迅速完成推销经济建设公债的任务,特许工农群众除米谷以外,还可以把烟叶、纸、豆子、花生、莲子、药材等农产品折成现款购买公债。各种农产品价目,由当地国民经济部、财政部会同粮食调剂局,按照当地市价决定(不能高于市价)。这个紧急通知透露了一个信息,即工农群众手中很少有更多的余钱余粮来购买经济建设公债,两部才采取如此变通办法。

11月27日,针对距离经济建设公债最后销完的日期——12月已经很近,而只有瑞金已经推销完了,一些地方推销公债、集中谷子的工作却进展缓慢,不免影响充实军费和红军粮食的现象,财政人民委员部发出紧急通令,通令各省县区财政部,除立即把这一问题提交主席团详细讨论外,加紧动员和宣传工作,派人到下级去检阅和督促工作,特别要注意落后的县区工作,力争在12月份来个大突击。

1934年1月22日,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二苏大”)在瑞金新落成的中央政府大礼堂隆重开幕。次日,二苏大主席团和中共中央联名作出《关于完成推销公债征收土地税收集粮食保障红军给养的突击运动的决定》。《决定》称,据中央财政部报告,“建设公债的发行,至今5个多月,交到金库的谷款还不及半数,其中最严重的雩[于]都、赤水、广昌、宁化、宜黄、汀东等县集中谷子还不及十分之一,博生、胜利、赣县、万太[泰]、长汀等县也还不及百分之三十”。土地税征收也不理想,红军公谷大多未交到仓库,以致红军部队及政府机关粮食不够供给。因此,党中央与中央政府责成各级党部与政府,调集最好的干部组织成推销公债、征收土地税、集中红军公谷的突击队,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突击,“限2月底以前各县公债须照以前承认的数目,完全推销,土地税全部征收完毕,红军公谷,扫数集中”。

二苏大结束后,以推销公债、征收土地税、收集粮食为主要内容的粮食突击运动,在中央苏区各地渐次展开。瑞金县一马当先,仅用半个来月,就完成了全县公债推銷任务,收集的谷子占公债额的最大多数,还继续为超额推销一万元公债而努力。然而,大多数地方仍进展迟缓。这次粮食突击运动原计划以1934年2月一个月为期,但到2月20日,时间已经过了2/3,但只完成4/10。瑞金、上杭、胜利、于都等16县除瑞金能如期完成任务,其余各县都有或大或小的困难,最差的于都县只完成任务的20%。因此,中央人民委员会于2月26日作出决定:粮食突击运动延长半个月,责成各地“务必在3月15号以前求得全部完成”。到3月10日止,根据江西、福建、广东3省25县统计,共收到谷子19.8万担(约合95万元以上),现款64.8万元,平均收谷子60%以上。还有大约80万元的公债和3万担的土地税没有收集,而此时离3月15日只有5天。

经济建设公债的还本付息工作,因红军长征而中断。未偿还的公债,延至1954年由各级人民银行负责还本付息,一律照本金一元公债券折合第一套人民币12500元兑付,利息从起息日计算到兑付时为止;偿付公债本息款至百元(即第二套人民币之“分”)为止,百元以下四舍五入。此举照顾了保存经济建设公债的群众的实际利益,也维护了人民政府公债的信誉。

在中央苏区历次发行公债工作中,广大工农群众、红军指战员、政府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无不热烈响应、积极拥护。他们虽不富裕,刚够温饱,却节衣缩食乃至忍饥挨饿,倾其所有购买公债,以尽一个苏维埃公民的义务。他们想用自己瘦削的双肩扛起苏维埃共和国的大厦,但无奈总有力不从心的时候。这就出现了第一、第二期革命战争公债能较快并超额完成推销任务,而经济建设公债虽认销完毕,却一再展期也未能如期全额交至国库的局面。

三次借谷运动

稻谷是中央苏区最主要的农产品,人们每天必需的主粮,当然也是最重要的战略物资,政府掌握了它,财政就有了依靠。占中央苏区人口80%以上的农民群众,手中可能没有几个现钱,但多少总有些谷子。特别是土地革命以来,无地或少地的贫苦农民都有了自己的可耕地,就更不缺谷子了。因此,当红军口粮不济而政府财政周转不开时,政府便向革命群众借谷,以解财政之困,日后则以土地税冲抵借谷折款。

临时中央政府在中央苏区一共发起了三次借谷运动,分别是:1933年春借谷20万担;1934年夏没收征发与借谷24万担;1934年秋收中借谷60万担。

中央苏区第四次反“围剿”进入关键阶段之时,中央人民委员会第36次常会“决议呈请中央执行委员会接收[受]各地群众自愿借谷的请求,颁布训令,举行普遍的借谷运动,以借给红军粮食,好去彻底粉碎敌人的大举进攻”。

1933年3月1日,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第20号训令,“决定接受群众这个请求”,并规定了革命群众自愿借谷办法。这些办法充分体现了临时中央政府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宣传开路、严防贪腐,以及维护群众利益,保障有效供给的工作方针,得到各级政府、群众团体和广大工农群众的拥护,借谷运动开局良好,进展顺利。

博生县黄陂区由县苏维埃分配借谷1500担,在区里召开的各乡代表紧急会议上,大家充分发表意见,认为全区不仅要完成县苏维埃规定的数字,还要超额3500担,共借5000担谷子给红军,以帮助红军筹集粮食,来粉碎敌人的大举进攻。各乡代表回到本乡后,立刻动员群众,于3月5日前已完成4000担借谷,并舂成白米,送往前方。其余1000担也陆续完成了。

瑞金少先队开展了借谷,其他各区也在争先恐后地工作着。兴国永丰区社背乡群众自动借谷60担供给红军,而且不要中央政府的收据(即借谷票)。兴国其他各区许多群众在社背乡的带动下,都要求把所借的谷子供给红军,不要公家交还。宁化县禾口区群众对借谷运动非常热情,不到一星期就借得245担,其中大部分群众请求借谷不要发借谷券(票),不要政府归还他们。公略县林桂区是全县最小的一个区,该区原定要借谷1200斤,但实际集中了3671斤,超过原定数的2倍以上,都是群众自愿拿出来的。

1933年4月19日,红色中华编委会在该报第3版以《又是一个号召》为题刊文,号召全苏区的工农劳苦群众:为着加强经济动员,充实革命战争的经费,以迅速地取得粉碎敌人大举进攻的全部胜利,“立刻完成借20万担谷子给红军,要和退还公债、不要政府还本一样,借谷不要收据!”

瑞金武阳区负责人带头响应红色中华编委会号召,表示自己借出的谷子不要政府归还,把谷票退还政府。接着区干部、党团员纷纷下乡动员,群众热烈响应,不到3天时间,已在区政府集中了1万余斤谷票。在“五一”示威那天,石水乡全乡1.61万斤谷票,在大会场中当场退还了。连同其他各乡的,在这一天的大会场上,共计退还谷票2万斤。之后,黄安区、云集区、壬田区等各区干部群众也纷纷退回借谷票给中央政府。《红色中华》先后以《退回谷票的模范》《一片退还谷票响声》《在会议上退回谷票》等为题,进行宣传报道。

1934年4月28日,中央苏区北大门广昌失守,第五次反“围剿”陷入被动境地。中共中央、中革军委决定5、6、7三个月扩大红军5万。其中“红五月”必须在指定的县区完成招募2.7万新战士的扩红任务。与此相应的,军粮的供给随之增加,因而中共中央和临时中央政府发出了紧急动员24万担谷子给红军的号召。

6月5日,粮食人民委员部发布中字第1号布告,说明了24万担谷子的动员办法。至6月15日,紧急动员24万担谷子借给红军的运动过去10天,所得的成绩,还非常微弱。为此,中共中央组织局、中央政府粮食部、总动员武装部致信各级党部、扩红突击队及粮食部,指示他们加紧这项工作。首先,必须把“收集24万担谷子”的口号与“扩大5万红军”的口号一样在群众中作普遍的详细的解释,使每个干部、每個群众明白供给红军用的24万担粮食与动员5万红军同样是争取革命战争胜利的重要条件。其次,要把节省与借谷联系起来动员,不可偏废,完成节省计划的同时必须完成借谷计划。再次,在动员中必须纠正已经发生和防止可能发生的错误倾向,如在没收征发中对地主富农姑息妥协,不注意区别富农与地主而企图消灭前者;又如把解决红军家属粮食困难和节省运动及借谷对立起来;在节省运动中收折钱和杂粮。最后,在党组织担任紧急动员粮食工作总的领导,党对粮食动员负有绝对的责任下,粮食部应该切实做好自己应有的各项工作,以此来按期完成“动员5万红军,24万担粮食”的战斗任务。

6月27日,紧急动员24万担粮食的借谷运动经过了三个星期,还只完成1/6,远远落在扩红突击之后,这动员了的4万多担谷子,有些还散在乡代表手中,没有完全集中。针对如此不容乐观的形势,中央组织局、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粮食动员的紧急指示,强调无论如何要在7月15日前完成借谷24万担的计划,并提出了“必须严格执行”的几条办法。

在这场粮食动员攻坚战中,瑞金县又是一马当先。到6月24日,瑞金全县节省谷子5200余担、借谷3575担、没收征发991担,共收集粮食9800余担,距离完成计划仅差1300多担。而据《红色中华》6月30日头版披露的统计数字,到同日为止,中央苏区“收集粮食的紧急动员仅达到如下的成绩”:节省3.28万担(原定计划7.5万担),没收征发2838担(原定计划6.4万担),借谷6653担(原定10.23万担),总计43291担(原定24万担)。这个统计表告诉我们:节省只完成43.7%,没收征发仅完成4.44%,借谷仅完6.5%。

在借谷运动中,瑞金的红军家属作出了表率。合龙区溪头乡的红属杨世瑶,从他家仅余的三担谷子中提出两担半借给红军。在他的影响下,全溪头乡五天内就完成并超过了原定借谷计划。《红色中华》6月30日头版以《模范的红军家属杨世瑶同志》为题,对此作了报道。

7月2日,粮食人民委员部委员陈潭秋接受《红色中华》记者采访,谈到瑞金在扩红运动中创造了光荣的模范,在粮食动员中也首先完成并超过原定计划,他认为瑞金能首先光荣完成的原因如下:一是坚决地执行了中央的指示,迅速克服了个别地方的动摇;二是抓住了扩红突击热潮,真正进行了艰苦的群众工作,迅速纠正了个别地方强迫摊派和对富农的过左倾向;三是迅速镇压了反革命的破坏。陈潭秋同时提到兴国县也完成并超过了粮食动员任务。中央人民委员会为嘉奖这两个模范县的工农群众,特送给两县光荣红匾。赠给瑞金的红匾上写着“粮食动员的模范”,赠给兴国的红匾上写着“布尔什维克的粮食动员”。

经过进一步宣传,24万担粮食动员计划最后基本完成而且多数县份超过了原定计划,如兴国超过一倍,瑞金在7月初超过400担,宁都、博生、胜利、太雷都超过1000担到3000担,石城、万太、西江、长胜、会昌、赣县、杨殷、兆征也都超过了几百担或上千担。洛口虽然只完成24000担,离计划还差4000担,但它是中央苏区承担任务最大的一个县,而且动员结果也最多。陈潭秋在《24万担粮食动员的总结》一文中指出:这不能不说是我们粮食战线上的伟大胜利,取得这个伟大胜利的原因,是由于党的正确领导,由于广大群众热烈的拥护革命战争和负责的保证红军给养,由于一般干部积极努力与不知疲倦的斗争精神。这一胜利,对于保证红军秋收前的给养有极重要的意义。

党内持续的“左”倾错误,使根据地遭遇极大的困难,中共中央拟将中央红军主力撤离中央苏区进行战略突围,经请示共产国际并获批准之后,突围前的各项准备遂加紧进行。其中至关紧要的一项是筹集尽可能多的粮食,这就有了秋收中借谷60万担的运动。

7月19日至22日,中央粮食部召集第一次各省县粮食部长与仓库主任联席会议。在第一天上午的各省县粮食部长联席会议的党团会上,中央组织局主任罗迈报告党在粮食方面的任务和粮食部的工作,首次提出“依据红军的需要与群众的要求,决定秋收后借谷60万担,收买谷子10万担,加上征收土地税,我们将要收集100万石(担)的粮食,并且要争取9月半前完成”的计划。毛泽东在这天下午开幕的正式会议上,报告目前政治形势与粮食部的工作。在第二天的会上,陈潭秋报告粮食部半年來的工作与今后任务。全体与会人员分组讨论了上述三个报告,着重讨论了借60万担问题,以及相关的收集保管、运输、仓库、会计、调剂等工作。会议结束前,各县粮食部长签订了秋收借谷的竞赛条约,并公推毛泽东、罗迈、陈潭秋、王首道等同志及各省粮食部长为公证人。

7月22日,中共中央委员会、中央人民委员会颁布《关于在今年秋收中借谷60万担及征收土地税的决定》,拉开了秋收借谷运动的帷幕。《决定》指出,60万担借谷与土地税征收的迅速完成,完全依靠各级党与苏维埃动员乡村的组织与得力的干部,向每村每乡的广大群众进行普遍有力的动员,“直捷地向群众指出:如果反革命的‘围剿’不打破,万恶的白匪不消灭,群众的身家性命是保不住的。从这种具体广泛的宣传鼓动中,极大的提高群众的阶级愤恨心,引导群众铁一般的团结起来,积极拥护中央的号召,自愿地借出谷子交纳土地税为着红军”。《决定》规定,借谷与征收土地税的总领导机关,是各级武装保护秋收委员会,其责任不但要领导群众完成秋收,而且要完成一切国家粮食(借谷、土地税、红军公谷等)的收集、运输与保管。任务要在9月15日前完成,只有早禾占少数晚禾占多数的乡村才可以略为推迟完成的时间。还规定:今年夏季24万担动员中的借谷部分,在今(1934)年土地税中归还,秋收60万担借谷规定由1935年与1936年土地税归还。

瑞金、兴国不愧为苏区模范县,它们很快互相挑战,要在秋收中借谷5万担给红军,并且在8月底前集中到仓库内,还要争取大大地超过这一数字。瑞金全县在8月10日左右,大部分稻子都可割完,他们随时割好,随时就借谷交税,他们的口号是:“45天计划,20天完成,并全部集中到仓库。”即便20日还不能割禾的群众也决定暂时向亲友借谷交给政府,来争取在8月20日前完成全部的计划(他们很有把握完成5.5万担以上)。而兴国县从7月21日至31日,根据上社、东村、莲塘等10区统计,已借谷2.2万余担,其中9个区超过了原计划。他们表示,无论如何要在8月15日前完成和超过原定计划。

中央苏区其他各县也你追我赶,力争提前并超额完成借谷计划。长胜县级机关于8月3日组织巡视团到各区乡去加紧动员,10天就完成了借谷44815担,已集中到仓库的有32519担,总的数目已超过了原计划。到15日,该县又把借谷集中数提高到了4.76万余担,超过原定计划7000余担,赶上了瑞金、兴国等模范县。瑞金在这一天也集中新谷5.01万余担,提前超额完成了借谷计划。长胜借谷运动中最重要的一条经验是,充分动员红军家属,既让他们组织红属宣传队去向群众做鼓动工作,也要他们在群众中做最光荣的模范,从而推动整个运动。陈潭秋为学习长胜、瑞金经验撰写了专论,发表在1934年8月31日的《红色中华》第228期。

令人振奋的是,到8月底福建全省超额完成了原定6.5万担谷子的借谷计划。江西全省也于9月10日完成了粮食动员,其工作特点是:第一,在运动中大大加强了干部与党团员在群众中的领导作用;第二,迅速克服了平均摊派的方式,宣传鼓动工作比较深入;第三,更普遍地运用了挑战式的革命竞赛。另据中央苏区各县9月5日前的报告统计,这次借谷运动的动员数已达66.6581万担,超过了原定的60万担。在扩红运动、节省运动、熬盐运动、收集棉被毯子草鞋等军需物资动员等诸多紧迫任务压于一身的情况下,中央苏区紧接着夏季借谷之后的秋收借谷能取得如此成绩,实在是个奇迹。